企业信息

    苏州思拜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苏州 吴中区 长桥街道 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
  • 姓名: 张鑫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江苏省常州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 所属行业:项目 技术**
  • 发布日期:2016-08-09
  • 阅读量:293
  • 价格:600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苏州吴中区长桥街道  
  • 关键词:高企申请

    江苏省常州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详细内容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公告*46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决定s》已由江苏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010年9月29日
    
      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1999年1月29日江苏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4月24日江苏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决定》**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决定》*二次修正 根据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决定》*三次修正)
    
    条例全文
    
      **条 为了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其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条 民营科技企业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将民营科技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扶持、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
    
      *四条 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指导、统计调查等工作;工商、税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公安、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扶持、引导和服务。
    
      *五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民营科技企业:
    
      (一)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三)从业人员中科技人员占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拥有**或者专有技术;
    
      (五)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六)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二以上。
    
      *六条 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依法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在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维权、协调、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县级以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科学技术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本地区民营科技企业成立的社会团体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扶持。
    
      *七条 民营科技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转制或者终止时,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
    
      *八条 民营科技企业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投资决策、生产经营、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
    
      (二)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权利;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和在境外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销售网点的权利;
    
      (四)加入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行业协会以及工商联等社团组织的权利;
    
      (五)拒绝任何单位和部门的各种摊派和不合法的收费;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优惠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九条 民营科技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
    
      (二)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三)保守国家秘密、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
    
      (四)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
    
      (五)建立健全财务、人事、劳动、环保、安全、卫生等制度;
    
      (六)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时限,如实向科技、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有关统计报表;
    
      (七)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八)支持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条 民营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营科技企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科技人员利用自有**、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依法创办民营科技企业。
    
      *十二条 留学人员在本省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或者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十三条 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在职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也可以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到民营科技企业,取得合理报酬。
    
      *十四条 对应聘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各类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方面提供服务。
    
      *十五条 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可以计算工龄。
    
      *十六条 民营科技企业中科技人员可以依法以其智力成果参与收益分配。
    
      *十七条 民营科技企业及其科技人员在科研开发、技术创新中作出**贡献或者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八条 民营科技企业在以下方面,享有同其他企业平等待遇:
    
      (一)申请或者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科技成果鉴定、成果奖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三)新产品开发、中间试验、**企业以及**产品认定;
    
      (四)其他各类科研、生产、经营活动。
    
      *十九条 民营科技企业被认定为**企业的,享受**企业的优惠待遇。
    
      *二十条 民营科技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二十一条 **支持有关单位和企业建立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信贷政策,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二十二条 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运行质量好的大型民营科技企业集团,经省或者市**批准,可以享受重点企业集团的待遇。
    
      *二十三条 民营科技企业购买、租赁、承包、兼并其他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规定。
    
      *二十四条 国家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优惠待遇有新的规定的,按照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二十五条 民营科技企业应当理顺产权关系。在产权界定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晰产权归属。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属于科技人员的技术奖励所得和个人分红用作投资的部分,可以依法转成股份或者投资比例。
    
      *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合法拥有的**、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经注册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可以向民营科技企业作价投资。
    
      *二十七条 具备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发行债券或者股票。
    
      *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对民营科技企业在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社会**等方面完善相应规定。
    
      *二十九条 **有关部门应当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切实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对民营科技企业歧视刁难、办事故意拖延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十条 民营科技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九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害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
    
      (二)侵占民营科技企业财物的;
    
      (三)向民营科技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
    
      *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害民营科技企业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三条 民营科技企业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http://srj18120043771.cn.b2b168.com
    欢迎来到苏州思拜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苏州吴中区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联系人是张鑫。 主要经营高企,专利申请。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高企申请,专利申请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